山西省文博2020年评职称要求著或合著诚邀署名
山西省文博系列(副高)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
评审范围:
全省各类国有企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技术人员;非公有制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和国有事业单位中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,在博物馆陈列、展览,文物、考古研究、发掘,古建筑保护研究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和文物科技保护、文物信息网络以及文物鉴定、文物勘察、文物安防、文物经营等技术岗位上工作人员;具有相应工种技师资格人员,符合申报评审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。
评审资格:
(三)要求:具有一定的文博理论水平、知识和研究成果,能够指导中级文博人员进行学术研究;有较丰富的文博业务实践经验,能够中级文博人员学习和实践,解决业务工作中较大的疑难问题;在文博事业发展中做出成绩,并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具体量化条件:
任现职期间发表、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文博论文、著作,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、立或以作者,在省级及以上本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译文2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。
2、立或以作者,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及综合性大报理论版发表本论文3篇以上,每篇不少于3000字。
3、著并在具有全国统一书号、经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,与本人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,有一定学术价值,适合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学习研究、参考使用的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。与他人合著,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。
附则说明:
论文是指立或以作者的资格合作完成,发表在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、技术期刊或省级以上报纸上本学术、技术论文(在会议上交流或在评选活动中入选,但未公开发表的文章,须经高评委审查、鉴定认可)。著作是指著或以作者的资格与他人合著,在有全国统一书号(ISBN)、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有一定学术水平,适应同级或低技术人员学习、参考使用的本学术、技术著作。
(二)破格评审条件
破格评审者,除满足正常晋升所要求的工作实绩条件外,须具有较强的文博理论功底、研究能力和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;有丰富的文博业务实践经验,能立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并在论文、著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1)立或以作者,在省级以上本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论文3篇以上,其中至少1篇,每篇不少于3000字。
(2)著并公开出版发行本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,不少于8万字;与他人合著(作者)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。
有下列之一业绩者,在同等条件下可推荐,或在论文、著作条件方面给予适当放宽:
(1)主持完成过2项大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总体设计任务或施工任务(设计包括总体规划、修缮方案、技术设计、勘察报告等),经省部级文物保护部门组织组审核合格并实施效果良好。
(2)承担过2项以上博物馆大型陈列展览(或含有学术研究价值的专题陈列)的内容设计或形式设计,省部级认可,效果良好。
(3)有丰富的田野考古工作经验,长期(15年以上)从事文物考古、调查、勘察、发掘工作,成绩并得到省部级的认可。
(4)任现职期内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;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()个人、省文物局表彰的个人。
破格晋升者,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须合格以上外,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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