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办印尼原产地证_印度尼西亚清关产地证
代办印尼原产地证_印度尼西亚清关产地证
代办印尼原产地证_印度尼西亚清关产地证
印度尼西亚享受中国—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,自2004年1月1日起,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(HS章到第八章)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《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》(FORM E)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。
印尼原产地证也是FORM E原产地证当中的一种产地证证明书;FORM E原产地证,简称东盟原产地证,是一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,并于于2005年7月20日起正式生效实施。直到目前为此,分别有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十个国家可以签发FE原产地证书。
印尼需办理东盟原产地证具体办理所需资料:
1、根据具体要求填制一份《FORM E原产地证》格式;
2、提供提单和发票。
3、提供报关单
2005年7月20日起,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。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(即文莱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和泰国)至2005年7月40%税目的关税降到0-5%;
2007年1月60%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-5%。
2010年1月1日将关税终削减为零。老挝、缅甸至2009年1月、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%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-5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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